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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污染的事例?

2024-06-20 17:42:51中学32

一、垃圾污染的事例?

1、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案,3人被判环境监管失职罪      

2004年2—4月,四川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将工业废水排入沱江干流水域,造成特大水污染事故,给成都、资阳等5市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经济损失。经农业部长江中上游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评估,仅天然渔业资源损失就达1569万余元。     

9月9日,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分别对涉及沱江水污染事故的被告人何立光、吴贵鑫、李俭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和被告人宋世英、张明、张山等环境监管失职案做出一审判决。相关责任人最高获刑5年,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2、浙江东阳画水镇化工污染,引发恶性群体性事件     

2005年4月1 0日,浙江省东阳市画水镇爆发大规模冲突。东阳市政府将数家化工厂、农药厂迁到当地建成“化工工业园”。

据农民投诉,自从化工厂迁入后,环境严重污染,稻田不生,山林被“毒死”。农民因不满化工厂污染环境,占据化工厂,与入厂警察发生冲突,致数十人被打死,逾千人受伤,遭推翻或破坏的警车多达数百部。

3、松花江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1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2005年11月1 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认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

据此,给予12名事故责任人做出党纪、政纪处理。其中:吉林市环保局局长吴扬,对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吉林省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王立英对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污染事件发生后,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解振华乔辞去职务。

4、湖北省竹山垃圾场14年污染,环卫局遭索赔266万元    

2001年2月20日,竹山县环卫所与城关镇莲花村在未经原告14户58名村民同意的情况下,签订了该村聂家沟公路边建垃圾场的协议。

由于垃圾场缺乏有效治理,空气、水、土均受到了严重污染,导致263棵果树死亡,粮食减收10万余元。由于食用了受污染的水及土地种植的粮食、蔬菜,58名村民的身心均受到了严重的损害。

2006年5月29日,湖北省竹山县城关镇莲花村14户58位村民起诉该县城建局、环卫所环境污染人身及财产损害赔偿,起诉标的266万余元。

5、四川泸州电厂燃油泄漏事故污染长江水体,被定为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2006年11月15日,按照调试计划,四川泸州川南电厂工程施工单位在污水设施尚未建成的情况下,开始燃油系统安装调试,造成柴油泄漏混入冷却水管道外排,导致长江水体污染。

当天,企业报告进入长江的柴油为0.38吨;11月16日下午,经国家环保总局西南环保督查中心督查,再报进入长江的柴油为16.945吨。国家环保总局认定,这起事故造成污油进入长江,导致泸州市城区停水,并进入重庆境内形成跨界污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二、青白江的历史故事?

青白江早在新石器时代晚期(约公元前3000-2100年)即在此建立聚落。公元前316年,秦国并蜀,青白江隶属蜀郡管辖。西汉武帝时(公元前140-88年),新置广汉郡,今青白江地区隶属于广汉郡新都县和犍为郡牛鞞县管辖。三国时期蜀丞相诸葛亮六出祁山、蜀大将军姜维九伐中原,均取道青白江,并在其战略要地(今弥牟镇)留下“旱八阵遗址”。

1956年,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重大项目之一的四川肥料厂(后更名为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确定在金堂县华严乡 (今成都市青白江区主城区) 境内建设,并设置四川省金堂工业区建设委员会。1957年,国家缩小基本建设规模,金堂工业区拟建的7个项目中,只保留四川肥料厂1个在建项目。同年7月,省人委撤销金堂工业区建设委员会,四川肥料厂的建设改由中共成都市委领导,地方行政管理工作主要由金堂县负责。

1958年,四川肥料厂第一期工程进入土建施工高潮,四川省小型氮肥示范厂(后更名为玉龙有限责任公司)和成都钢铁厂(后更名为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公司)相继破土动工,职工和家属人数猛增,职工生活、市政管理等问题都急需解决。四川肥料厂现场党组多次向中共四川省委和中共成都市委汇报,提出建立地方政权组织的意见。

1959年1月,中共成都市委就扩大成都市区的问题向中共四川省委提出,将新都、金堂等县部分乡镇划归成都市管辖。同年11月,中共四川省委批复同意,中共成都市委派程富全、郭荣森等人负责筹备建区工作。

1960年1月,成都市青白江区筹备组在四川肥料厂招待所召集金堂县、新都县、四川肥料厂、成都钢铁厂负责人参加工作交接会,宣布成都市青白江区成立。同年2月,中共成都市委任命程福全、党思维为中国共产党成都市青白江区委员会(简称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书记,任命四川肥料厂党委书记韦从俭为第一书记,任命成都钢铁厂党委书记金星为第二书记。同年7月,省人委批准成都市青白江区行政区划,辖弥牟、华严、大同3个公社。

1981年1月,根据省政府通知,金堂县城厢区和太平区划入成都市青白江区,新增城厢镇及玉虹、绣水、祥福、姚渡、日新、龙王、太平、福洪、合兴、人和、云顶11个公社,全区面积392.24平方公里。同年太平更名为清泉。

1983年,大同更名为景峰,设置清泉镇。1984年改革人民公社管理体制,恢复乡、村建制,全区辖大弯镇、弥牟镇、城厢镇、清泉镇、景峰乡、华严乡、祥福乡、绣水乡、玉虹乡、姚渡乡、日新乡、龙王乡、福洪乡、合兴乡、人和乡、云顶乡。1995年撤销景峰乡设立大同镇。

1997年撤销绣水乡,并入城厢镇;撤销祥福乡,姚渡乡、日新乡、合兴乡,设立祥福镇、姚渡镇、日新镇、合兴镇。

2004年,撤销日新镇,并入祥福镇;撤销合兴镇,并入龙王镇;撤销玉虹乡,并入城厢镇;撤销云顶乡,并入清泉镇。弥牟镇、大同镇、城厢镇、清泉镇、祥福镇增挂街道办事处牌子。撤销大弯镇、华严镇,设立大弯和红阳街道办事处。撤并后,全区辖大弯街道办事处、红阳街道办事处、弥牟镇、大同镇、城厢镇、清泉镇、祥福镇、姚渡镇、龙王镇、福洪乡、人和乡。

2005年5月10日,经省政府批准,龙王镇的新谊、双柏、黄果、园林、石桩、长林6个村和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原合兴场镇)划归新都区石板滩镇管辖。全区面积378.94平方公里。

2008年10月21日,经市政府批准,姚渡镇、龙王镇、人和乡、福洪乡增挂街道办事处牌子。

2016年,区辖大弯、红阳2个街道办事处,弥牟、大同、城厢、清泉、祥福、姚渡、龙王、福洪8个镇及人和乡,共有124个村(社区)。

2017年7月,青白江区被正式纳入成都中心城区。

2019年12月,经省、市政府批准,青白江区撤销祥福镇、大同镇、龙王镇、人和乡及红阳街道,并设立大同街道。全区原11个乡镇(街道)调整为7个,区辖大弯、大同2个街道办事处和弥牟、城厢、姚渡、清泉、福洪5个镇,现有83个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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